秦朝历史
秦朝(Qin Dynasty,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朝代,是由战国后期的秦国发展起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朝王室嬴姓,故史书上别称嬴秦,以别于其他国号为秦的政权。公元前207年,秦王子婴向刘邦投降,秦朝灭亡,国祚共十五年。
秦朝疆域
秦国原是周朝的一个诸侯国,其始祖伯益曾辅助大禹治水有功,被帝舜赐了嬴姓。伯益的后人非子曾为周孝王养马,凭着他的本事,马繁殖得很快。周孝王于是把秦谷(今甘肃天水市)一带分封给他,这就是“秦”的起源。公元前770年,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至雒邑有功,被封为诸侯,秦始建国,接收周朝在关中的领地。
秦始皇嬴政从公元前230年到前221年先后攻灭六国,完成国家统一,后北击匈奴,南并百越,建立中国历史上国土空前统一的王朝。秦朝结束了自春秋起五百年来诸侯分裂割据的局面,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华夏族为主体、多民族共融的中央集权制国家。首创了皇帝制度、以三公九卿为代表的中央官制,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彻底打破自西周以来的世卿世禄制度,强力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又推行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统一文化风俗,加强了大一统的凝聚力,奠定中国大一统王朝的统治基础,故称“百代都行秦政法”。
秦始皇死后秦二世胡亥与赵高合谋篡改秦法导致秦末农民起义。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等900余人被征发去渔阳(今北京密云县西南)戍边,途中在蕲县大泽乡(今安徽省宿州东南)发动反秦起义,提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史称“大泽乡起义”。起义军推举陈胜为王,并在陈县(今河南淮阳)建立张楚政权,以吴广为都尉,用已被赐死的秦始皇长子扶苏和楚将项燕的名义号召群众反秦。各地纷纷响应,其中属项羽和刘邦领导的两支军力最强。
中国第一个皇帝秦始皇嬴政
秦始皇嬴政(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嬴姓赵氏,故又称赵政,汉族(当时称“华夏”),生于赵国首都邯郸。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战略家,首位完成中国统一的秦朝开国皇帝,秦庄襄王之子,十三岁即王位,三十九岁称皇帝,在位三十七年。
秦始皇建立皇帝制度,中央实施三公九卿,地方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统一文字和度量衡,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筑万里长城。把中国推向了大一统时代,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开创了新局面,对中国和世界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奠定中国两千余年政治制度基本格局。他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秦始皇,名赢政(前259~前210),秦庄襄王之子,庄襄王死后继秦王位,后灭六国,统一中国,称始皇帝,是秦王朝的开国皇帝。在王位25年,帝位12年,病死,终年49岁。葬于郦邑(今陕西省临潼县东北25里处)。
秦始皇,嬴姓,名政。因出生于赵国,又称赵政,秦庄襄王之子(另一说为吕不韦之子)。公元前246年,年仅13岁的嬴政继承秦王位由丞相吕不韦和宣太后的男宠毒专权。公元前238年亲政,毒乘他外出之机,举兵叛乱,他一举粉碎叛乱,诛杀毒,幽禁太后。第二年免除吕不韦的相职,后逼杀吕不韦,任用了尉缭、李斯等人。
秦朝郡县制的特点及意义
郡县制取消了西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分邦建国的分封制,实行由中央到地方的直线管理模式,国家的所有政务都要交由皇帝处理,所有的权利都集中于皇帝手里,是皇帝拥有绝对生杀大权的开端。
郡县制是“家天下”的皇帝继承制的保障,由它开始,中国开始进入一家之姓的时代,帝王之姓之名在民间是不允许被使用的,因此在古文上就出现了许多的通假字与借义字,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化的发展。整个国家都归属于帝姓,皇帝是世代沿袭的,在国家中拥有最高的统治权,极易造成某些帝姓子弟不学无术以权压人。在这样的朝代里,一个人的出身就显得尤为重要,等级差异大。
汉朝的郡国并行制是对郡县制和分封制的综合使用。郡和王国都是地方的高级行政区划,郡由中央直接管理,而王国则由被封王的王爷统治。起初刘邦觉得秦的快速灭亡是因为没有人帮助,于是采取了诸侯王分封制度,目的是为了能够加强中央集权,保护中央政府,但是诸侯王随着封地的经济、政治和军事实力的加强开始和中央政府对抗,并企图自立为王,对中央政府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威胁。于是从武帝开始,便着手削弱侯爷的势力,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西汉在武帝手中达到了顶峰。由此可见,分封制在历史的发展显得力不从心,反之郡县制是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
郡县制的主要意义在于废除分封制,加强了中央集权,实现了多民族国家的大一统。但其意义不主要在于它的本身,更在于它实行后相对之带来的其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
在政治方面,它确立了统治者至高无上的权力,首次提出了皇帝的称号,皇帝掌握着国家所有的权力尤其是军事大权,且“家天下”世袭皇帝制度被此后的历代王朝统治者所沿用,横贯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首次将法律加入到国家的管理之中,开创了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使官员百姓做事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但是秦律维护的大多是地主阶级的利益,忽视了百姓的利益,这是其一大消极意义。
在经济方面,它实行了土地私有制,在很大的程度上保障了地主阶级的利益,促进了社会生产的组织发展,是国家的财政收入丰盈的保障,但是它也加重了人民的税赋负担。统一货币和度量衡,方便了民间的商品交换和物资交流,促进了国家经济的流通发展,促进了国家经济的繁荣。而统一车轨、修筑渠道则方便了人民的出行,也保障了出行安全,对于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意义。
在文化方面,将小篆作为全国通用的文字,有利于融合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文化,促进统一多民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其次焚书坑儒于当时的秦帝国而言有利于加强思想的统一,保障国家和谐统一的发展,但它焚毁了诸子百家之言于后世之言是对文化的极度摧残。
然而,无论如何郡县制的确立于中国而言是积极意义大于消极意义,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一个国家的建立,一种制度的初创必有它的功过利弊。
什么是郡县制
郡县制是指古代帝王为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势力膨胀对中央造成威胁而推行的一种区别于周朝分封制的地方行政制度。它基本上横贯了中国整个封建时期,我国现在使用的行政区划制度就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演变而产生的。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由战国时期的商鞅正式提出,在秦始皇时期正式推行全国。郡县制的最主要特点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最高统治者是皇帝,下设太尉、丞相和御史大夫作为中央政府官员,他们主要向皇帝负责。中央政府下面设立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主要由郡县组成,县向郡负责,郡向中央政府负责。但是无论是太尉、丞相和御史大夫这类中央政府官员,还是郡守和县令这些地方政府的官员都是直接由皇帝任命的。
郡,是指在中央政府管理下的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郡下面设有负责管理行政事务的郡守,负责军营事务的郡尉和负责监察事务的监御史。每一个郡的管理者被称为郡守,其官职类似于现在的省长;县,是指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负责人被称为县令,他的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县长。县令的职责是调解民众纠纷,处理所辖地区的经济、法律和军事事务,向百姓传达上级命令。县与郡与中央政府与皇帝之间等级分明,是层层递进式的结构,除特殊情况之外,不能越过上级向更高一级的官员汇报事务。
郡县制的核心
郡县制的核心是皇权专制。秦220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废除分封制,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于全国推行郡县制。郡县制从秦朝正式实行后,影响了中国的整个封建皇朝。
郡县制的推行是中国政治制度上的一次里程碑,从中央到地方的直线管理模式,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命和调动,加强了中央集权。郡县制作为一项新兴的地方政治制度它的实行前提是国家的大一统,建立在地域划分的基础之上。它不同于周朝分封制诸侯世袭的传承制度,所有中央和地方的官员的官位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命调动的,并且官位不得世袭、官员只有俸禄没有封地。郡和县是地方的行政机构,对中央的命令要绝对的服从,因此不会造成地方官员拥兵自重的事情发生。
汉代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在地方上实行郡国并行制,皇帝对各级管理的监察呈现制度化;隋唐时期设道州县和藩镇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宋代设路州县三级政府,压制武官的发展,致使地方的势力无法与中央对抗;而自元始的元明清朝代在地方政府实行行省制度,明朝时君主专制被极度强化,直至清朝君主专制达到顶峰。但无论制度的名称怎么变,这些地方政治制度都是建立在郡县制的基础之上的,并且它的发展趋势是地方权力慢慢地被削弱,而中央集权不断地被强化。
郡县制什么时候开始?
根据对现在可以查阅到的资料的研究,“县”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的楚国武王时代,而它作为一个名词则是出现在楚文王时期,因此我们可以比较清晰的知道郡县制最先开始于春秋时期。
春秋时期对于县的说法有很多种,各个诸倨国的县的发展也有比较大的差异。比如在齐国和晋国,县的用途是赏赐功臣。县的大小和县数量的多少决定了一个诸侯国的国力是否强盛,当时楚国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都是最强的,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楚国拥有最多数量的县,土地面积最为广在。郡的设置后于县,春秋后期开始有郡的出现,但是在当时郡的单位小于县,郡是到战国时期郡才被各个诸侯国建立起来。并且,当时的郡的作用不是用于管理地区的日常政务,也不是中央以下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而是被设置在边疆地带,用于巩固国防,防止外敌入侵,维护国家安全的。
商鞅变法明确了县令、县丞和县尉的职责,使县有了一个雏形。嬴政统一六国后,在全国范围推行的郡县制,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商鞅的县制,另外参照了春秋战国时期各个诸侯国的郡制和县制。他将国家划分为三十六个郡,其中有十六个就是沿袭战国时期各个诸侯国原来设置的郡。汉朝时,因为分封制导致了七王之乱,证实了郡县制比较适合国家的管理。